VOC減排方案
清沐環境擁有多年經驗,可按照國家、省、市各級政府下達的相關法律、法規、標準,為企業在編制方案,改善工藝、原材料替代、末端治理、建檔申報等提供服務。
配合、幫助企業達到上海市環境保護局對于本市揮發性有機物(VOCs)排放企業污染治理的工作要求。
全國統一服務熱線:021-34977029
VOCS治理主要目標
到2020年,建立健全VOCs污染防治管理體系,重點區域、重點行業VOCs治理取得明顯成效,完成“十三五”規劃確定的VOCs排放量下降10%的目標任務,協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,推動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。
為更好治理VOCs推行揮發性有機物“一廠一策”制度,編制切實可行的污染治理方案,明確原輔材料替代、工藝改進、無組織排放管控、廢氣收集、治污設施建設等全過程減排要求,測算投資成本和減排效益,為企業有效開展VOCs綜合治理提供技術服務。
重點區域應組織本地VOCs排放量較大的企業開展“一廠一策”方案編制工作,2020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,適時開展治理效果后評估工作,各地出臺的補貼政策要與減排效果緊密掛鉤。
編制揮發性有機物“一廠一策”,首先要收集企業資料,其次進行現狀排查并計算排放量,然后提出改造方案,最后總結VOCS達標排放及減排效果,具體步驟如下:
企業概況
生產現狀
生產工藝流程
原輔材料使用情況
生產設備情況
有機液體儲存情況
設備動靜密封點情況
含揮發性有機物料的廢水集輸、儲存、處理處置情況
有組織廢氣排放情況
設備動靜密封點泄漏
有機液體儲存與調和揮發損失
廢水集輸、儲存、處理處置
工藝有組織排放
燃燒煙氣排放
工藝無組織排放
采樣過程排放
非正常工況(含開停工及維修)排放
事故排放
其他排查
提標改造前VOCS排查分析
方案選擇確立
收集及轉輸方案
廢氣處理(處置)方案
環境管理
勞動安全、衛生、火災及消防
工程規模、預算及建設進度計劃
提標改造后的VOCS減排量估算
提標改造后的VOCS達標排放分析
績效評估